2022年12月6日,經烏達區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烏海市烏達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為方便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和正確理解《清單》相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清單》的出臺背景
行政許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手段。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對于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要求各地區2022年底前編制并公布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4月,自治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關于開展全區行政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內職轉辦發〔2022〕3號),要求各盟市組織開展行政許可清單梳理工作,2022年6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2022年7月,烏海市印發了《烏海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關于開展全區行政事項清單編制工作的通知》(烏職轉發〔2022〕2號),要求三區組織開展行政許可清單梳理工作,2022年9月,烏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烏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烏海市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二、《清單》梳理的過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烏海市“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文件精神,烏達區政務服務局牽頭,于2022年10月至11月組織開展了全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梳理編制工作。此次梳理工作,采取組織各相關部門梳理認領行政許可事項、“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的方式進行。對一些存在職能交叉、有疑義、無部門認領的行政許可事項,多次到相關部門進行協調,依照法律條款科學研判,在此基礎上,涉及部門最后進行了簽字認領,至此完成全部確認和征求意見工作?!肚鍐巍方洖踹_區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清單》主要內容
《清單》主要包括內容如下:
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梳理依據為國務院審改辦組織國務院有關部門梳理編制的中央層面設定事項清單及自治區、烏海市認領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區政務服務局組織區級各部門結合我區實際進行認領,共包含166項,并對實施依據等要素進行了細化完善,明確了區級層面的業務主管部門和實施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