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落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和《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辦字〔2021〕86號)文件要求,盡快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努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支持新型儲能發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內政辦發〔2022〕88號)(以下簡稱《政策》)?!墩摺穱@加快我區新型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推動我區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針對現有體制機制及支持政策不足,立足自治區實際情況,提出了支持的新型儲能類型、配建形式、建設規模、價格政策等。同時,《政策》還提出了支持新型儲能全產業鏈發展,支持各項技術創新及成果轉化,引導裝備制造業可持續發展。
一、新型儲能是滿足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提升電力保障水平,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舉措。
不同類型的新型儲能在促進新能源消納、提供容量支撐、保證系統穩定運行、長尺度能量轉移等方面發揮不同作用?!墩摺凡粌H提出支持鋰電池、液流電池、壓縮空氣、飛輪等不同類型的新型儲能規?;l展布局,對其他類型的儲能開展試點示范應用,還鼓勵分別從電源、電網、負荷三個方面開展多元化發展模式?!墩摺诽岢龉膭钚陆娫磦泉毩⑿滦蛢δ茈娬?,支持企業在電網關鍵節點、薄弱區域合理布局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支持用能企業建設用戶側儲能設施。通過合理布置新型儲能,提升源、網、荷協同優化能力,提高新能源本地消納能力和通道新能源占比,為電力系統提供一定容量支撐和調峰補充,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和安全穩定運行水平,提升突發情況下電網側和負荷側應急供電保障能力,探索構建智慧能源、虛擬電廠等多種新型儲能應用場景與商業模式。
二、支持獨立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為新型儲能創造合理盈利空間。
一是《政策》明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配建儲能可以整合為獨立新型儲能電站,且鼓勵開展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示范項目建設,明確單個儲能電站規模不小于10萬千瓦、時長不低于2小時。自治區能源局2021年10月對2021年保障性并網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結果進行公示,將共計1065萬千瓦新能源納入2021年自治區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按照新建保障性并網新能源項目,配建儲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新能源項目裝機容量的15%,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要求,配建電源側儲能將超過320萬千瓦時,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發改辦運行〔2022〕475號)要求,為整合電網調峰資源、提高電網調度效率、集約化管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同一區域不同企業或不用區域同一企業,在具備計量、調度等條件后,可通過合建方式整合為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紤]獨立新型儲能主要承擔促進新能源大規模消納、為電網提供容量支撐、提高系統穩定運行能力等作用,接入電壓等級不宜過低,單體容量不宜過小,故原則上要求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規模不小于10萬千瓦。
二是《政策》明確加大分時電價實施力度,適時調整峰谷電價價差至3:1以上,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向電網送電的,相應充電電量不承擔輸配電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明確納入自治區示范項目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享受容量補償,補償上限0.35元/千瓦時,補償期不超過10年。自治區儲能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商業模式單一,盈利模式較差,為鼓勵儲能市場可持續發展,考慮中長期供需形勢及市場發展情況,綜合儲能技術發展趨勢,經過初步測算,考慮增加峰谷電價價差,對向電網供送電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的充電電量給予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減免,同時在一定期限內,按照容量給予補償,為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創造盈利空間。
三、支持儲能全產業鏈發展,鼓勵新型儲能技術科技創新
《政策》明確支持儲能全產業鏈發展,重點引進電池液、電芯、BMS、PCS、EMS空氣壓縮機、系統集成等核心裝備,支持新型儲能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攻關、標準編制和成果轉化,引導產業發展基金為新型儲能裝備制造業提供資金保障。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自儲能產業發展,相關部門建立了儲能產業固定調度機制和“兩圖、兩庫、兩表”,實時跟蹤儲能產業發展情況,自治區儲能產業鏈多數布局在上游原材料環節和少量中游環節上,部分關鍵核心環節缺失,重點引進電池液、電芯等核心裝備有助于完善儲能全產業鏈發展,為儲能產業本地化、規?;l展提供基礎,同時引導產業發展基金為儲能產業提供資金支持。加快技術創新,結合新能源項目開發以及電力安全保障供應需求,以滿足高質量供能和自治區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為目標,開展大容量長時電化學儲能技術的商業化應用,對多種新型儲能技術展開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
信息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